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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0日,据大风新闻报道,山西大同阳高县一男子与女友谈恋爱3个月后女方提出房本上加自己名字,商议后,订婚宴上男子给了女方10万彩礼,并立字据结婚一年后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。第2天婚房内他们发生了关系,准丈母娘找到男子谈论并录音,要求必须立即加名并补上剩下10万彩礼。结果因未及时办到,到第4天女方报了强奸案。

8月18日男方母亲甄女士告诉记者,她27岁的儿子已被拘105天,案件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,下周将开庭审理。甄女士出示订婚协议显示,除当日给10万元彩礼外,由婚介所监督另一半10万元彩礼和一枚7.2克戒指,如中途结婚前男方反悔,戒指和10万元彩礼女方不予返还,如女方反悔,订婚戒指和10万元彩礼必须返回男方。

来源:星视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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