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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7月10日讯(通讯员 肖衡珍 王瑞丰)“真没想到,组织没有放弃我。”近日,提起珠晖区纪委监委开展的回访教育工作,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珠晖区某街道办城建规划站站长朱某感叹道:“受到处分后,感觉身上有了‘污点’,这次回访活动,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和力量,给了我继续干好工作的动力和激情。”

之前,朱某因对街道辖区内某非法采砂加工场监管、拆除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“感觉到压力很大,特别自卑,情绪消极低沉,同事们也用另一种眼光看待自己,在单位也抬不起头。”回想起受处分后的近一年时间,朱某感触良多。

受到处分后,朱某曾一度意志消沉。在该区纪委监委多次回访教育下,朱某消除了思想顾虑,积极投入到街道的中心工作中,全力开展控违拆违工作,助力街道在该项工作中排名全区第一。

“你犯错的根本原因是纪法意识淡薄,对重点工作重视不够、推进不力,你要认真对待,吸取教训。”该区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地开展谈心谈话,让朱某卸下心理包袱,正确面对错误,重燃干事激情。

今年来,该区纪委监委已开展回访教育35人次,此次回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共派出12个回访工作组,走访24个单位和乡镇对35名受处分人员逐一回访,其中科级干部21人。该区纪委监委坚持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方针,切实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、激励关怀帮助,引导党员、干部放下包袱、积极工作。

为推动回访教育精准化、规范化,由案件审理室负责全区回访教育工作的牵头、协调、汇总等工作,回访承办单位均制定回访教育计划。针对不同的回访对象,确定适合的回访方式,通过与受处分人面对面谈心,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相关人员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谈话,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式,全面了解受访人的思想动态、工作表现、生活情况。回访后如实填写《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回访情况表》,并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。

“我们开展回访教育,就是要让‘掉队’的干部‘跟上来’,把‘跌倒’的干部‘扶起来’,真正做到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。对犯错的党员干部我们绝不能一‘问’了之,一‘责’了事,更应‘扶上一把’‘护送一程’。”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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