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《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〈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,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,决定予以批准,由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。